厦查处43宗“以租代征”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获悉,自9月中旬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启动以来,厦门市已清理出 “以租代征”违法行为43宗,“未批先用”违法行为7宗。
截至10月15日,全市共清理出“以租代征”违法行为43宗,清理出“未批先用”违法行为7宗,但没有发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43宗“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行为中,市国土房产局已对其中38宗“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12宗违法用地行为正在进一步查处当中。
“以租代征”,就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行为。
在此次执法活动中,共发现11家砖厂和5家汽车培训场存在“以租代征”行为,占违法总面积54%。因此,在下一阶段的查处工作中,相关部门将着重解决机砖厂和汽车培训场违法建设问题,对机砖厂和汽车培训场所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土地原状恢复或恢复种植条件进行耕作。
据悉,厦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目标是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 “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划、“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活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25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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