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首页 | 财经资讯 | 招商引资 | 商用地产 | 商铺商厦 | 总部基地 | 旗下工业地产网站:中国厂房超市 上海厂房出租网 上海厂房多国语言版 工业房地产测评研究中心
上海厂房出租,厂房仓库出租
网站首页
厂房租售
求购求租
厂房地图
厂房资讯
物流仓库
工业用地
百 晓 堂
免费发布
·浦东新区厂房 ·奉贤区厂房 ·青浦区厂房 ·嘉定区厂房 ·松江区厂房 ·闵行区厂房 ·宝山区厂房 ·南汇区厂房 ·金山区厂房 ·中心城区厂房 ·其他地区厂房
您的位置:上海厂房招商网 >> 厂房资讯 >> 正文内容
深圳市标准厂房建设新政策出台
上海厂房网 2007年10月19日13:03 阿力士招商网
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已出台,今后凡现有厂区容积率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再新供土地;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只供房不供地。

《意见》规定,新建标准厂房规模一般在50亩以上,单体建筑占地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严格控制单层厂房,除有特殊要求的产业外,轻型加工业标准厂房的层数原则上不低于4层。

标准厂房原则上建在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内。市政府每年将安排土地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农村二产返回用地原则上要集中安排用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容积率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厂区进行改造,建设标准厂房。

首批市级标准厂房建设原则上以政府为主,允许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开发建设。除政府投资与利用农村二产返回地建设标准厂房外,其他标准厂房的投资业主都须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厂房建成后可以出租出让,但使用者不得随意更改功能用途;企业入驻时须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和环保、安全有关要求。市级示范标准厂房和利用二产返回地建设标准厂房的,其应缴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凭项目批准文件将予以免交,其他标准厂房项目减半收取 。
稿源:阿力士招商网
编辑:厂房招商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低价厂房
小面积或可分割厂房
单层厂房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发布 | 合作代理 | 企业E化 | 联系我们
? 1999-2006 上海招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