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土地利用和资源保护“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初步拟定,并已上报市政府开始征求意见。按照规划,到2010年南昌市建成区面积将由2007年的210平方公里扩大到260平方公里,人均住宅使用面积将增长到28平方米。
南昌市建成区面积已由2000年的75平方公里,扩大到2007年的210平方公里。根据规划,到2010年,我市的建成区面积还要进一步扩大,建成区面积将超过260平方公里,届时南昌城区版图将进一步扩大。
至201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62000公顷以上;至2010年末,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万公顷内。规划期内,市本级出让(含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土地约2000公顷,土地出让金达180亿元。
规划期内,城镇居民住宅用地每户将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占用耕地的每户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城镇人均住宅使用面积提高到28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38平方米,主体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含大环境配套)占全市城市基础设施投入的比重不低于40%。
我市城市发展布局,将以做强中心城区极核功能为重点,北伸南延,推进昌九工业走廊(南昌段)的产业布局和城镇提升。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加大桑海、乐化、英雄、银三角等区域的开发,使新祺周——向塘区域成为昌九工业走廊产业突出带。
同时,适度拓展城市东西向发展布局,产业推进线向东到高新区东界,影响面覆盖昌东、麻丘;向西过长堎至望城、招贤;向西南沿赣江上至生米,影响面覆盖东新。积极培育向塘至抚州方向包括文港、李渡在内的特色产业带。
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建设环鄱阳湖、赣中南、赣西三大城市群的思路,规划期内,我市将注重中心城市向西北至鄱阳湖岸的产业辐射,规划建设鄱阳湖旅游公路。
此外,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级开发区用地,以高科技、“绿色”、朝阳产业用地为主,规划期内用地规模将新增5500公顷。园区规划范围新建成园区面积60平方公里,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昌东工业区建成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态工业园区。
同时,继续调整和优化供地政策和准入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保障用地;对优质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对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非高新技术工业项目不再供地,只提供标准厂房;园区内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50万元/亩,容积率不低于0.5,建筑系统不低于30%,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面积不高于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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