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绍兴)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办、县府办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倡导和实践“亩产论英雄”理念,是我县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检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也是新形势下破解土地资源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各镇(街)、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并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机制,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招商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机制。要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应在220万元/亩以上,容积率在1.1以上,建筑密度在40%以上,绿地率在15%以内。
要提高商贸、住宅项目相关技术指标。今后原则上商贸项目应建高层建筑,城区容积率应在3.0以上,其他镇(街)、开发区应在2.5以上。住宅、住商类商品房原则上为高层建筑,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宅也应推行建设高层建筑,城区容积率应在2.5以上,其他镇(街)、开发区容积率应在2.0以上。同时要强化项目落户签约履约管理,严格项目竣工综合复核验收。
要进一步健全“亩产论英雄”的考评制度。要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实行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的定期排名通报制,并列入年度镇(街)、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全县“八十强”企业、“131”行业龙头企业,实行每季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的排名公示制。凡今年年度亩均税收达不到2万元/亩、年度亩均纳税销售达不到100万元/亩的企业,不能被评定为县级科学发展示范企业、不能获得“131”行业龙头企业扶持资格,取消县委县政府给予的各类优惠奖励政策,明年开始逐步提升此项标准。
要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存量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长期闲置土地的业主单位进行媒体公告,接受公众监督。要实行闲置土地盘活存量与用地指标、参与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新增工业用地项目等“三挂钩”机制。同时加大土地闲置费依法征收力度。
《意见》强调,各级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形成全县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我县单位用地的产出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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