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所有国有工业用地将一律纳入招拍挂范围,并实行年度计划,集体决策确定出让方案。这是记者从佛山市政府新近出台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实施办法(试行)》中获悉的。
该实施办法包括工业用地招拍挂实行集体决策、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出让合同监管制度等六大主要内容。佛山市国土资源局表示,此办法的实施,将结束工业用地协议出让的历史,“对规范佛山国有工业用地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着深远意义”。
科研设计、物流仓储等不符合划拨方式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同样需要参照该办法执行。工业用地出让实行年度计划,每年10月前由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和个人对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向镇(街)或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根据该办法,将由国土部门组织对拟出让土地进行评估,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土地出让具体方案。招拍挂实行集体决策,由政府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代表市政府审批土地出让方案并集体确定相关事项。各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不能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将由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由国土部门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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