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绍兴县招商(投资)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赵忆怀正在对该县20多宗工业用地的申报材料进行一一核实。“在环保、排污、容积率等10余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就将被取消竞拍资格。”他表示。
导致这一新变化的是,绍兴县建立的一套新的用地资格审查制度。该制度对工业用地从“准入”到“准出”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近20%左右的项目因达不到规定的投资强度或容积率,而被淘汰出局。”绍兴县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前11个月,该县新批工业用地项目140只,实际投资强度平均为110万元/亩,亩产出平均为173.6万元/亩。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圈地运动”、污染环境等情况的发生,目前绍兴县企业凡有工业用地需求的,第一步是在向乡镇、街道等所在政府提出意向后,进入绍兴县招商(投资)服务办建立的“意向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库”接受初审。
第二步是在企业参加土地竞拍前,绍兴县对工业用地尤其是规模较大的项目,采取“地评”制度,组织专家把脉,赴实地考察,对投资者实力、项目质量、节能减排降耗等进行逐一评估。
最终决定项目能否上马的是集体会审。集体会审人员由环保、国土、财税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顺利过关,必须全票通过。赵忆怀说,集体会审把住了用地、用能、排放三个“阀门”,而这直接事关绍兴县工业经济转型、提质、增效重大战略的实现。
面对一些非常诱人的项目,绍兴县坚决地踩下了“刹车”。今年有企业欲上一个生物医药项目,要地160亩,但考虑到配套条件等因素,绍兴县予以了拒绝。
据了解,在项目“准入”后,为保证环保等约束性指标达标,绍兴县同时对项目“准出”进行了严格把关。严把项目“准出”的是一纸政府与用地企业签订的《绍兴县工业项目用地预约协议》。
记者在《协议》上看到,该《协议》对企业建筑容积率、投资强度等均进行了明确。凡达不到要求的,将对其作出“收回土地”、“暂缓发放土地证、房产证”等处置。
《协议》不仅制约了企业,同时也制约了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必须为企业协调相关事务,限时办结审批事项,杜绝“吃拿卡要”。赵忆怀表示,政府作为《协议》的甲方,“既要热情服务,又要坚持原则”。
据悉,今年前11个月,通过实行这一制度,该县折算节约用地5103.127亩。与此同时,在工业用地项目中,机械、汽配、新材料等非纺织行业类项目投资达57.29亿元,占落户项目总投资额的62.7%。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徐焕明在一次会上表示:“这一用地制度,为绍兴县打开了新的空间和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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