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政府收回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的9万平方米闲置土地。14日,河源市政府与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收回调整土地的协议书。
据《河源日报》报道,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与河源市对外引进办公室(职能已并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明珠开发区180849.20平方米国有土地开发权,用于投资办厂。2004年3月,该公司与河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了3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因国际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该项目终止开发。期间,河源市政府曾与该公司就土地处置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因多方面原因,未能达成共识。
为了妥善处理解决该用地遗留问题,14日,由副市长谢春森主持召开了关于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用地问题协调会,就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的用地问题进行协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处置方案。
当晚,在河源市清地办,河源市政府委托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与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收回调整土地的协议书。根据协议,河源市政府收回中太鞋业(河源)有限公司9万平方米土地,其余土地留给该公司用于继续投资开发工业项目建设。同时规定,签订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河源市政府收回该公司已办理的3本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公司留用的土地必须按原合同条款用于投资兴办工业项目,所投资兴办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河源市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较好的税收效益。项目投资必须在重新办理国土证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并在两年内建成投产。期间,该土地不得转让、不能改变功能性质、不得改变法人代表。否则,市政府将按闲置土地有关规定无偿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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