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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都将是“熟地”
上海厂房网 2007年12月04日13:41 北京晨报
3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按照新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这意味着进入市场的土地都将是产权清晰、配套完善、土地平整的“熟地”,从而缩短土地形成房地产有效供应的建设周期,防止开发商闲置、囤积土地。

3日发布的《办法》明确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将来提供给市场的都将是产权清晰、配套完善、土地平整的“熟地”。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就可以进行建设,不需要进行前期的土地平整等开发,从而缩短土地形成房地产有效供应的建设周期,有效防止闲置、囤积土地等行为的发生。
稿源:北京晨报
编辑:厂房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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