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意见:税收是长期收益
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国家必须把住土地使用的“闸门”。此番国家对工业用地出让进行规范的一个最为明显的贡献是提高透明度。
工业用地出让与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一视同仁”,从宏观上把握住了土地出让中最后一个问题丛生的“龙头”开关。然而,在工业用地新政后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变局中,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涵养地方税源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地价利益究竟孰轻孰重。
北孚地产研究所副所长耿忠平教授提出,以前,工业用地主要以获得长期税收为主营业绩考核,而对出让土地的价格限定相对放宽,这至少造成大量的工业用地价值与价格背离的情况。
但是今后,虽然土地竞拍中出价高的多为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其产值、赋税能力应该也是较高,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会出现中标企业的赋税能力反而不如一些虽然竞标失败,甚至不愿参加竞标的企业。
强制地方政府改变以税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方式,极有可能造成土地多得了地价,而减少了税收这种“收之东隅、失之桑榆”的情况,重要的是,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收取的,而税收是长期吸纳的,从长远来看,税收比土地出让金在获益总量上可能更高。
正方意见:带来三个有利
问题是全国各地有大量工业园区的税收并不可靠,有的入驻企业产值很高,但利润很小,也有的是有异地注册,作为大公司的配件加工企业,往往以高价从国际市场买入原料,加工后再以低价提供给母公司,以此来合理避税。因此,倘若优先考虑土地出让金,那么就应该对地方政府的目标考核要做修正,在地方财政税收的考核指标做适当调整,不能以税收作为“指挥棒”。
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董锡健则认为,以涵养税源为名行低地价交易为实,是 “砸锅卖铁”式的一锤子交易,表面上看来既出形象又出政绩,招商引资搞得红红火火,增加了产值、税收、GDP,但是对该地区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未来的发展,留下了巨大的风险,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也不符合科学的发展观。
不少案例显示,过去的工业用地粗放型、低层次、不透明的出让还是滋生腐败、官商联手形成利益集团巧取豪夺社会公共资源和国有土地财产的土壤和温床。
而工业用地的定级、限价和公开招投标会带来明显的优点:一是有利于使地方政府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以低价置换资金、市场、技术、项目这条路今后将一去不复返了;二是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和招商引资水平、策略、能级,促使其在营利模式、产业集群、资源对接管理等方面作出预案、品种,高层次、高品位招商;第三有利于提高工业用地招商的透明度和土地价值的利用率,土地潜藏的巨大价值得以充分发挥,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一系列规范运作的机制和程序,避免过去存在的暗箱操作和“猫腻”。
显然,税收和地价两者都重要,两者不可有所偏颇。工业用地新政的实施,实际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今后,拿地的企业不管是入驻外迁或是否在园区内注册,拿地的成本必然增加,这样做不仅比独重税收来得可靠,而且使土地价值和价格不再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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