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首页 | 财经资讯 | 招商引资 | 商用地产 | 商铺商厦 | 总部基地 | 旗下工业地产网站:中国厂房超市 上海厂房出租网 上海厂房多国语言版 工业房地产测评研究中心
上海厂房出租,厂房仓库出租
网站首页
厂房租售
求购求租
厂房地图
厂房资讯
物流仓库
工业用地
百 晓 堂
免费发布
·浦东新区厂房 ·奉贤区厂房 ·青浦区厂房 ·嘉定区厂房 ·松江区厂房 ·闵行区厂房 ·宝山区厂房 ·南汇区厂房 ·金山区厂房 ·中心城区厂房 ·其他地区厂房
您的位置:上海厂房招商网 >> 厂房资讯 >> 正文内容
鲁开发区生产性用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
上海厂房网 2008年10月06日14:34 新华网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提高开发区及产业用地开发利用强度。山东规定,除旅游度假区外,各类开发区中生产性用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开发区总用地规模的70%。

  山东明确,开发区用地规模必须控制在经国家审核公告的范围内,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山东将优化开发区用地布局和结构,统一规划建设各类基础设施,集中部署仓储、行政办公、居住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鼓励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多渠道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中小项目企业租赁和购买。

  山东规定,今后,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或用地面积小于0.67公顷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得单独供地,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引导轻纺服装、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适宜建多层厂房的产业发展楼宇经济,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入产出水平。

稿源:新华网
编辑:厂房招商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低价厂房
小面积或可分割厂房
单层厂房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发布 | 合作代理 | 企业E化 | 联系我们
? 1999-2006 上海招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