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建设区域工业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
今后,芜湖将严格控制非工业项目用地,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套进行科学安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凡新开发的建设区域,除道路等基础设施外,其工业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加大执法力度,实行建设用地供地、用地全程监管,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成效显著的县(区)优先安排下年度用地计划和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反之则通报批评,核减下年度用地计划。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的。
据悉,芜湖将强化项目预审,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把好节约集约用地源头关。凡建设项目没有通过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优选,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禁止兴建镇级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鼓励和引导区域内现有工业向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集中,使省级以上开发区成为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区。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不得低于180万元,在市区的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不得低于150万元,在各县的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不得低于100万元;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严格执行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和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及建设用地置换工作。芜湖对全市23宗、面积138.43公顷闲置土地分别采取了依法收回、中止开发、重新出让、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开工建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