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2007年9月)
核心内容及点评:按照新规定,土地出让双方虽仍可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但是之前惯行的分期取证的做法将被禁止。禁止分期取证,实际上是封堵了开发商以少量启动资金撬动多个开发项目、通过银行抵押贷款和预售回款进行循环开发的“擦边球”做法。今后开发商只有在付清全部宗地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获得银行贷款和进行开发预售,由此对开发商的资金门槛要求将大大提高。该政策将有助于抑制土地囤积和天价地块现象。
国土资源部表示要采取四项措施防止部分开发商囤地(2007年11月)
核心内容及点评:国土资源部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加大各地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重点打击开发商囤积土地的行为。在该政策影响下,未来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竞标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开发能力,将出让土地规模控制在其三年开发能力范围内,同时受让土地的开发商也必须接受和承诺三年必须开发完毕的条件。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7年12月)
核心内容及点评:制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对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具有重大意义。办法明确了政府取得土地产权的程序,产权明晰客观上提高了政府供应“净地”的能力和速度,使更多的土地具备用地条件,从而缩短土地形成房地产有效供应的建设周期,有效防止闲置、囤积土地等行为发生。办法中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严格管理和贷款担保方面的限制,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土地储备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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