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让开发商更加难以“囤地”了。
7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京目前对1年内动工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或投资额不足25%的地块,视为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收取违约金、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2005年以来,南京对挂牌出让的土地,按每年不超过土地出让金的20%计征土地闲置费,其中工业用地按15%计征,经营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按10%计征。2006年,南京累计收取土地闲置费800万元,收回闲置土地5000亩。市国土局有关人士表示,南京将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执行办法,作适当调整。据介绍,今年下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土地开展了一次专项调查,对这次清查中认定的闲置地块,有望在近期公布处理结果。
南京去年的土地出让量很大。其中包括三四十万平方米体量的大地块,南京万科等大企业则拿下多幅地块,土地储备量庞大。如何促使出让出去的土地,尽快开发,是楼市供需平衡的关键之一。南京东凯置地总经理包天雷认为,土地新政的出台,调控信号非常强烈,不仅将使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洗牌,也将促使土地储备量庞大的大企业加速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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