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按照用心才能创新,创新才能破解难题的思路,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深化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据统计,近一年全市30个工业行业土地投资强度和利用强度分别比上年提高7%、18%,相当于国家标准的108%、105%;其中,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纺织业等6类行业土地投资强度平均达到国家标准的2.14倍。
该局按照抓前期、早安排、保重点的思路,将土地指标向滨海新区、国家和市重点项目、民生用地倾斜,市重点项目和区县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全部落实,没有一个项目因土地问题受到影响。耕地保护得到加强。将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纳入了新修订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明确区县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区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分解,市政府主要领导与12个涉农区县长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盘活闲置土地成效明显。对区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通过开展检查、允许项目调换等措施,制订了《天津市闲置出让土地处置办法》。规范房地产开发单宗土地出让政策。按照开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规模不超过20公顷出让土地,有效避免了地块过大导致的开发周期过长、土地闲置和分割转让等问题。推进滨海新区土地管理改革。拟订了专项改革方案, 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模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内容。以新区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宅基地换房试点,东丽区华明镇、津南区小站镇等首批“三镇两村”和第二批“九镇三村”挂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规范征地工作。针对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制定实施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现了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先行定价”和“明码标价”,有效减少了征地纠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申辩权、救济权,开辟了化解征地矛盾的新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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