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用地将以发展大中型工业园区为主,零星工业用地审批或将被冻结。前日,《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获得了评审专家组的肯定,顺利通过评审。
据了解,送审稿将送由省相关部门审批,如获通过,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工业园区,而村一级仍可通过盖厂房获得租金。
村镇工业区将被整合
今年省里下达东莞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875亩,其中农用地转用指标5520亩,耕地指标3255亩。
新增建设用地这块“蛋糕”被一分为四,其中市属重点工程占了大头,拿地1500亩;松山湖、虎门港和生态园各有500亩地可用。
按照《规划》,东莞市将把大部分用地指标集中发展大中型工业园区,冻结零星工业用地审批,并坚持规模效益原则,以设立中等规模园区为主,设立市镇两级工业园和多功能工业园,形成工业组团优势。
按照这一思路,东莞将对全市各村级工业小区和镇级工业区进行全面整合,集中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东部工业园、东莞生态园、虎门港开发区等大型工业园区,并以做大做强重点工业园区为核心,将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具有鲜明产业个性的专业优化园区纳入重点工业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工业园区进入标准提高
按照《规划》,东莞还将新增工业园区的进入标准。只有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产值1亿元以上或年税收100万元以上,并且用人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才能进入工业园。这将会对一批中小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进园标准,其发展将会更加艰难。而对于一些规模和效益等各方面都比较好的企业,在工业园将会享受到更好的配套设施以及更好的生产条件。
对于那些已经存在大量工业用地的地区,特别是闲置用地面积较大的地区,《规划》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尽量提高当地分散企业的各项标准,让其达到入园标准,使其早日进入园区,把闲置土地利用起来,同时分享园区内各项基础措施。
村一级可通过盖厂房得租金
为保证村民收入,按照《规划》,对于设立有工业园区的镇街,工业园区内仍将划分一部分给村做经济发展用地,各村可以按照进驻园区的企业的要求,由村出资建成现代化的厂房供企业使用。而村集体则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收益。
同时,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发利用的,相关部门将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权益保留、土地使用置换甚至依法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