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这意味着,来我省投资工业项目拿地的价格有望降低。
政策利好给出“打折”
对于优先发展产业的范围,通知中解释说,是指各省(区、市)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
而“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工业用地出让价有望更便宜
“目前我们还没看到最新的正式文件。”省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
按照国土资源部网上发布的通知来看,这意味着,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有望更便宜。
据该人士透露说,但是构成工业用地出让底价的成本部分是不会打折的,这里所说的按70%执行,有可能是指要取消政府部分的收益,这样做会起到支持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国家工业用地分多个等级,我省工业用地最高等级的出让价大约是400多元/平方米。
通知还提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公布本省(区、市)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对违反最低价标准相关实施政策、低于标准出让工业用地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政策需要地方做好对接
国家的政策落实到地方,需要切合实际的“本地化”,而土地政策与工业项目的对接,更需要政府的“深谋远虑”。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曲赜胜昨天表示,该政策是国土资源部在采取自己能掌控的政策,来推动地方工业项目、工业产值的增长,践行国家“保增长”的计划。
“政策具体到地方,就要考虑把供给与需求对接起来。”曲赜胜表示,国家的产业政策尤其是产业调整政策多是宏观角度的,落实到地方,就应该以本地实际,按照发展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政策的落地。
具体来说,就是把短期“保增长”政策与长期“可持续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工业地产对产业的依赖性很强,比如有些专业性厂房,离开具体工业项目就很难再发展。从这个角度考量,国家出台工业用地的转让优惠政策、吸引工业项目落地时,地方政府既要考虑能够“可持续发展”、避免盲目上马,又要考虑“保增长”、不能速度过慢。总体看,还是要围绕中长期着力发展的一些工业项目,具体把国家的土地政策运用到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