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级经开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十二五规划出台 |
|
|
|
商务部今日发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级开发区和边境合作区要继续作为深化改革的“试验田”、扩大开放的排头兵、科学发展的引领者和社会和谐的示范区。
规划提出,国家级开发区“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2015年末达到530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9%,达到480亿美元;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8%,达到106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万元;单位面积土地地区生产总值贡献值16亿元/平方公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降至0.41吨标准煤/万元。
边境合作区“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2015年末达到98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4%,达到8亿美元;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7%,达到9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万元。
国家级开发区分类目标如下:(1)东部沿海地区的国家级开发区要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高端发展的战略取向,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2)中部地区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国家级开发区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速要素集聚,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利用市场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积极发展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打造中部新的开放高地,成为实施中部崛起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和载体。(3)西部地区的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加强与东部、中部地区产业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和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产业集群,坚持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沿边开发开放战略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边疆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规划提出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十二五”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一)营造优良投资发展环境、(二)提高先进制造业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壮大提升高新技术产业 、(五)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六)着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七)提升要素资源集聚整合能力、(八)优化开放型经济格局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十)全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十一)加强园区社会建设。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商务部提出系列保障措施,如实施分类管理指导、建立区域合作机制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等。
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建立国家级开发区之间、国家级开发区与边境合作区之间的产业合作、人才合作、信息合作、投资合作、管理合作机制。创新模式,探索建立股权制的投资实体或投资合作平台。鼓励东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支援和帮助中西部国家级开发区及边境合作区加快发展,向中西部地区加快产业转移。积极做好对西藏、新疆产业聚集园区的对口援助工作。积极研究政府、开发区与企业“三方联动、市场导向、保障有力”的促进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输出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转移,拓展市场空间。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促进国家级开发区进一步集聚优质资源,提升综合实力,在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开放、创新发展、绿色增长、区域带动等方面继续发挥先锋示范作用;促进边境合作区加快科学发展,继续发挥兴边富民、睦邻安邦的桥头堡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专门制定本规划。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