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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开发区一期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已建成15平方公里。规划设计标准和基础设施配套达到长江三角洲一流开发区标准。目前开发区正开发二期80平方公里。
开发区是浙江省“十强”省级开发区,在浙江省5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指标考核中,长兴开发区名列第七名。开发区在“长三角”众多开发区评比中荣获最具潜力开发区“十强”。
基础设施\产业:
区内主干道宽66米,次干道36米,均按国家一级城市道路标准建设;已建110KV变电所二座(在建220KV变电所一座),日产六万吨水厂一座和日处理六万吨污水处理厂两座;开发区还具备天然气和蒸汽供热系统以及生活、物流、通讯、金融等完善的配套设施。区内实现“九通一平”,区内设有“长三角蓝领培训基地”。
开发区内企业400家,目前,已有来自美国、法国、瑞典、日本、韩国、英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外来企业进区落户,已形成机械汽配、电子电器电源、纺织服饰三大主导产业集聚。区内还设有机械汽配工业园、韩资工业园、日资工业园和海信工业园、滨江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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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 |
全国基本竞争力百强县 |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
全国卫生城市 |
全国园林县城 |
全国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 |
浙江省文明城市 |
浙江省教育强县 |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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